离职时老板扣工资?这些“潜规则”其实不合法

发布日期:June 2, 2025, 6:43 p.m.
摘要:

“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?否则扣工资!”“业绩不达标直接辞退没补偿?”职场中这类“约定俗成”的规则,可能正在侵犯你的合法权益。今天我们就来拆解劳动合同解除中最容易踩坑的三大误区。

误区一:员工辞职必须经公司批准

许多公司要求员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等待审批,甚至规定“未满30天离职扣半个月工资”。实际上,劳动者提前30日(试用期提前3日)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,这是法律赋予的单方权利,无需公司同意。

关键点

  • “通知”不等于“申请”,公司无权驳回

  • 若公司克扣工资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

  • 例外情况:如签订专项培训服务期协议,需承担违约金

案例

程序员小李提交离职通知后,主管以“项目缺人”为由拒绝审批。律师指出,小李在30天后可直接离职,若公司扣发工资需支付赔偿金。

误区二:业绩末位淘汰合法

部分企业将“末位淘汰”写入规章制度,认为排名垫底可直接解雇。但法律明确规定,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需先培训或调岗,再次考核不合格才能解除合同,且必须支付经济补偿。

核心逻辑

  • 业绩排名≠不胜任工作(可能整体达标但相对落后)

  • 即便解雇,每工作满一年需支付1个月工资补偿

  • 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是补偿金的2倍

数据提示

2022年北京某科技公司因末位淘汰10名员工,被判支付赔偿金共计82万元。

误区三:试用期可随意辞退

用人单位常认为试用期员工“不合适”就能无条件解约。实则需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,且需满足:

  1. 录用条件已提前书面告知

  2. 有客观考核记录

  3. 解除决定在试用期内作出

避坑指南

  • 遇到“莫名被辞退”,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说明

  • 保留入职时签字的岗位说明书、考核标准

  • 未说明理由的解雇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

对比案例

销售岗小王试用期被辞退,因公司无法提供当初约定的“月度成交3单”的考核证据,最终获得赔偿;而同公司的小张因多次未通过产品知识测试(有签字记录),解雇被认定合法。

特别提醒:这些条款无效

如果劳动合同中出现以下内容,可直接主张无效:

  • “自愿放弃社保”

  • “加班不支付加班费”

  • “离职后三年不得从事同行业”(未约定补偿金的竞业限制)

行动建议

  1. 离职前备份考勤记录、工资条、工作成果

  2. 协商过程尽量通过邮件/书面留存

  3. 争议金额超当地1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可申请仲裁